【 编者按 】 奇虎与阿里巴巴之间原本停息的“战火”又将再度燃起,而导火索,就是奇虎在与阿里巴巴的诉讼案中败诉。 奇虎与阿里巴巴之间原本停息的“战火”又将再度燃起,而导火索,就是奇虎在与阿里巴巴的诉讼案中败诉。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一审民事判决,由于奇虎与阿里巴巴同处网络行业,指称阿里巴巴旗下“雅虎助手”软件为“恶意”,侵犯了阿里巴巴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因此,判奇虎败诉,要求奇虎在判决生效日起停止涉嫌不正当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并在奇虎网站公开道歉。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奇虎公司当然不会认可。奇虎董事长周鸿祎表示,公司已经提起诉讼,希望能够在二审让法院依法改判。
不过由于一审中法院判定奇虎将雅虎助手列为“恶意软件”缺乏法律依据,因此,在二审中奇虎能够改变否一结果仍是未知之数。
周鸿祎自己也表示,目前反流氓软件领域的确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因此,我们会努力取得好的二审结果。“如果结果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我们还是会坚持将奇虎安全卫士360做下去”。
奇虎雅虎争论再起
就本次判决本身,奇虎和阿里巴巴之间也存在严重分歧。
周鸿祎认为,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经认定了奇虎提供的证据,认定雅虎助手软件存在不正当的行为,但是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作为依据,因此法院才判定奇虎公司不正当竞争。
“对于这一结果我们并不认同”,周鸿祎表示,但是由于法律的滞后,导致现在反流氓软件变得“合情合理不合法”。
奇虎公司代理律师于国富则直接表示,一审判决中以“缺乏法律依据”为由,认定360安全卫士无权将雅虎助手列为“恶意软件”,是对法律的曲解。
“根据现代法律制度,只要法律不禁止的行为,当事人就可以实施;根本不存在‘法律主动允许我们做,我们才可以做’的逻辑”,于国富说。
而阿里巴巴的观点则截然不同。一方面,雅虎通过公关公司向搜狐IT表示,一审判决书中法院并没有认定奇虎提供的证据就是事实,仅仅是称述了奇虎的主张和证据。“一切都以法院的判决书为准”,雅虎中国副总裁沈建明昨日晚间对搜狐IT表示。
另一方面,阿里巴巴于21日发来一篇《新华网》9月25日刊登的文章。该文章称雅虎中国通过公证部门,证明雅虎助手并非恶意软件。
当然,这些说法也不能得到奇虎公司的认可。关于判定奇虎“缺乏法律依据”的问题,周鸿祎认为,互联网发展速度超过法律条文的完善,这两者之间是一对直接的矛盾,所以,“我们希望通过上诉来促进法律的完善。”
于国富律师则表示,中国是一个成文法的国家,立法非常复杂,不可能实现任何事情都有相关的成文法律规定。
反流氓软件又遇挫
自从今年7月被称为“流氓软件之父”的周鸿祎倒戈推出安全卫士360后,反流氓软件运动浪潮逐渐汹涌。反流氓软件联盟接连起诉,共享软件召开论坛探讨规范,行业协会的介入,以及反病毒厂商对流氓软件的集体围剿,让整个行业看到了干净的未来。
但是,事情并不是想象中的那样顺利。
一方面,流氓软件与反流氓软件势力进行着不断的技术斗争。瑞星公司副总裁毛一丁曾对搜狐IT表示,在推出瑞星卡卡3.0查杀流氓软件之后,一直遭遇流氓软件的攻击,许多流氓软件变化多段,查杀难度超出了之前的预料。为此,瑞星还专门发布了流氓软件追杀令。
另一方面,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从法律角度的维权显得力不从心。一度轰轰烈烈的反流氓软件联盟的全国起诉运动,近期也在起诉雅虎中国、中搜败诉后逐渐消失了声音。虽然发起人董海平一再对外界表示会将诉讼进行到底,但是这两次诉讼失利,已经给反流氓软件运动造成了巨大的挫折。
而最早开始反流氓软件的周鸿祎,现在也遭遇了同样的尴尬。虽然不能排除安全卫士360的商业目的和炒作动机,但是从道德和实用层面来说,这款产品还是得到了广大网民的支持。否认,以周鸿祎“流氓软件之父”的名声,恐怕难以将其推动起来。根据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中提供的数据,安全卫士360被下载安装达到800万人次。
周鸿祎对于反流氓软件的未来颇为担忧:“如果奇虎二审再度败诉,那么会有更多的恶意软件会出来起诉奇虎,甚至刚刚推出反流氓软件功能的瑞星、江民、金山等公司都会遇到类时的诉讼。”
而问题的关键,并不在于诉讼的本身。一方面互联网协会的恶意软件标准并没有得到法院的认可;另一方面法院也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来判定软件是否“恶意”;更为重要的是,阿里巴巴公司并不认为雅虎助手是流氓软件,还出动了9月份做的公证以示清白。
如此,事情又变得复杂起来。
(责任编辑: 王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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