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06年9月19日 事件发生地点:河北万全北沙城乡红浅沟村 事件发生经过:2006年9月10日杨卫转包了我县村村通修路工程的红浅沟村的工程。19日,工程打到边德小卖部门口,边德提出要求将其小卖部的台阶一并打好,当时杨卫也勉强同意无偿给料。打了一部分后,郑春为帮边德省事,要用杨卫从搅拌点运来的混泥土,杨卫不让用,要求郑春直接去搅拌点运,两人因此发生争执,郑春用铁锹劈到杨卫头部,杨卫当场流出了血,尔后郑春逃跑。由此工程停工。杨卫认为,郑春是为边德帮忙要混泥土,受益人是边德,应该与郑春有民事上的连带关系,故找到边德要求找回郑春或者赔偿损失。同时,北沙城派出所的所长前来解决此事,郑有(郑春的哥哥,工程的主包方)报案》由于认为是民事纠纷,建议双方到村委会解决。 晚上8点左右,边德的妻子找到村主任郑宗家,要求调解解决此事。随后郑宗到了边德小卖部,正好杨卫、郑有也在协调解决。在郑宗主任的建议下,一起到了村委会,当时村书记边培西也在村委会等候。解决时,杨卫要求赔偿多半天的停工损失(300平方米*4=1200元)及混泥土料损失,并要求看病疗伤。期间还有杨卫的姐夫打电话说解决不了就到派出所解决。后来村委会与边德夫妇在院子里商量,有村民边庆富建议看病误工总计给3000元,边德夫妇同意,边庆富又和杨卫协商,当时杨卫也同意了。 第2天,边德的妻子说只借到2000元,能不能少点,郑宗又做工作,协调到2500元。上午10点左右郑春回来同边德夫妇对着村主任和书记当场给杨卫赔礼道歉。 11月27日,杨卫被派出所叫去问话。于12月6日因敲诈勒索正式被捕。现羁押于张家口看守所。 此事还有一个细节,公安局认为杨卫曾经让临村村民带着刀具吓唬边德,是依武力相威胁。获得赔偿后我们曾经问过杨卫,他说他们确实去过,但是不是他叫去的 而且没有拿刀,事后还给这几个人1000元,杨卫说是惹不起他们。但此事因无法与杨卫本人见面我们不能查证。 同时被逮捕的还有去过的临村村民,在我市严打中一并按团伙处理。 我想咨询的是:杨卫已经被羁押了两个半月,现在还没有公诉。并且看守所不准家属与其会见,很多细节也不太清楚。我想问问王律师,杨卫的行为是不是敲诈勒索,我们该为他做点什么。
从你给出的情况看。证据明显不足。。 你们可以占取律师为其取保候审。家属也可以申请。
我们尝试过取保侯审, 但是由于他归于团伙, 而且在杨卫的供词中承认了他目的是为了敲诈勒索,而且公安局得到了临村人拿了1000元的口供,无法办理.杨卫是一个很义气的人,他小学文化,不懂法,所以他的口供有为他人解灾的成分.所以现在是一个僵局,我们还希望王律师能给一个好的建议并对次案件给我们分析一下.衷心感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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