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07年元月 事件发生地点:江苏徐州 事件发生经过:我入职10个月企业一直未给交养老保险,我利用职务为自己交保险,总金额5800元(含企业应缴3000余元和个人负担部分),现企业要求全额赔付,否则要告我职务侵占 我想咨询的是:我想退回企业部分的2000余元,可以吗
你的行为在法律上当然属于职务侵占,但尚不够构成刑法上的职务侵占罪(数额不够立案标准),公司可以对你提出民事诉讼,你依法应当承担返还责任。
咨询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