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六年七月分 事件发生地点:辽宁省,鞍山市, 事件发生经过:我弟弟名韩侨,○六年四月份在家附近一个"黑网吧"从事网上盗取Q币之事,七月份深圳公安共查处了三十人,最后带走八个人回到深圳南山区公安口,进行取案调查工作,现已经报检检察院了, 我想咨询的是:一,我现在该怎么着手办理案件,才能让我弟弟早回家? 二,这是属于什么性质的案件? 三,如果案件走到法院了,那么最严重量刑的判处是什么样的?轻判又会是多少年呢? 拜托樊建立律师您帮帮我 ,给我些详解分析和指点好吗?真的好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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