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营业主向我(普通百姓)借款,借条如下:今向易仲贤借人民币壹拾肆万元正,归还时间2006年8月8日若再借再写借条.(附借款人**2005.8.8有章)现已过期将近半年仍联系不到借款人,其父母妻子都称不知其去向.请问下步我怎么办?此借条生效吗?法律能否给我保障要回我的血汗钱??
你的借条有效,如果查明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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