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06.12 事件发生地点:宁夏银川 事件发生经过:中午我买酒去他家,他弄了菜,一直喝到快下午他的小孩子回到家中,我离去,走时他没有任何不适去睡觉了,直到下午他的女儿放学回家时进不去门找到他的女朋友打开门发现人死到家中。在这段时间中他女儿看到他父亲睡了以后2点上的学。他的女儿14岁左右,女朋友和死者没有夫妻关系。 我想咨询的是:小孩家里人(前妻和后女友)为小孩的抚养费要和我打官司,我应该做什么准备,大概女孩的抚养费我要承担多少?对死者我应该付多大的责任?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回复如下:首先应由警方认定死亡原因,是酗酒过度?食物中毒?投毒杀人?自杀?疾病?不同的死亡原因责任性质不同,如确是酗酒或自身疾病导致死亡,你不承担法律责任;如果死者不胜酒力,而你故意劝酒,你有一定过错,但原告要承担你有过错的举证责任,实际很难证明,所以你应该承担的是主要是道义方面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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