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吉林某高校的一名辅导员,今年4月毕业参加工作,现因我丈夫在外地参加工作,因此我想随夫。学校要我赔偿违约金14000元,并且要求我人事调动。因为我才毕业不到一年,可以进行改派。所以我想改派,学校不同意。学校跟我只有协议,没有签合同,协议上什么都没写,只是在我提出辞职的时候才告诉我的服务期为8年。我没接受学校的任何培养,为什么让我赔偿啊?学校这种规定让我交纳违约金合理吗?说我已经纳入编制,但是我没签合同。是不是每个公民都应该有劳动合同才是唯一合法的啊?我现在很无助。我刚刚毕业,没钱交纳违约金,并且我认为也是不合理的。急需答复!我这种情况打官司能胜诉吗?
先给您纠正一下:协议与合同是一回事. 必须了解协议的内容,到底有何条件,如确如校方所言,那您还是采取社会关系学解决问题.如果如您所言,无任何实质内容,先与学校协商一下,如未果,可直接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
有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办.没有劳动合同,按照就业协议办.如果就业协议没有约定违约赔偿的问题,你不用赔偿.如果就此与单位发生争议,你可以申请人事争议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不用担心,现在是人才自由流动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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