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06.12.28
事件发生地点:楼下住户及本人家里
事件发生经过:您好!李律师.劳烦您于百忙当中解答.
不久前,楼下住户反映卫生间漏水并认为责任全部由我负责.我家卫生间的情况是这样的:03年年底买房并装修,卫生间未做任何改造,仅仅是铺上水泥和瓷砖和装上水龙头,坐厕等.05年4月份才正式常住在这里.06年初就停用了这个主人房的卫生间直到现在.楼下住户在我家水管位置发现漏水并强调是我家装修时防水措施未做好.我们也找过装修人检查并打开下水道位置未找到原因.现楼下业主提出两条意见:一是我家找人重新修理;另外是他们自己找人在他们屋里整修,但费用得由我们承担.
物管的说法是开发商保修期已过.责任由我们负.
我想咨询的是:楼下住户卫生间漏水,责任应该谁负?
我个人认为我们:
1)未改造卫生间
2)很久未用
3)如过保修期,应该是谁家有问题谁家负责
这个看法是法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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