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07/01/07 事件发生地点:温州市 事件发生经过:19岁 一个不憧憬爱情的年龄!19岁 一个不知道现实有多残酷的年龄!姐姐不顾男方家庄的被景不顾男方的年龄匆匆“嫁给”了一个比她大6岁的男人!只后一直未领结婚证! “婚后”过着并不富裕的家庭生活,为男方生育了一男一女!7年的朝夕相处让姐姐明白自己爱的并不是这个没什么上进心的男人! 姐姐决定要离开他,并提出要和他离婚。 男方也同意了!但男方说这离婚是姐姐提出来的就没权抚养孩子,两个孩子都归他,一个也不给我姐姐。人家都说孩子是娘身上落下的肉啊,姐姐怎么舍得离开他们。 最可气的是男方还说用姐姐先提出离婚的理由说家里的东西全是他的,姐姐想走就什么东西也别想带走!还有当初男方家里装修、办厂子所借的钱他自己的共有14万要我姐姐归还7万元,我姐姐哪知道他在外面借了那么多的钱啊?哪有让他随便说的啊!男方什么都不给还要我姐姐尝还7万多的“巨额”让我姐姐以后怎么生存啊? 姐姐想一走了知,可想到当初装修、办厂子断断续续也我借了共有5万多的钱,(我是一个打工的,家里连个房子还没有,那5万也是我辛辛苦苦5年的积蓄啊!当初我也是看我姐姐的生活条件不好我才借给他们的!)又不知道该怎么办好! 没有结婚证又受不到法律的保护!请帮帮我姐姐也帮帮我吧!! 我想咨询的是:《无证离婚》后是先提出离婚的人没有权抚养小孩的吗?也没权分割财产还要承担一半的“男方自己说”的借款吗?如果上法庭用法律解决又会怎么样呢?? 请帮帮我们想想帮法吧!!谢谢了!
如果是在94年以前在一起的,可以成立事实婚姻,否则不认为是结婚.如果不认为结婚,则是同居关系.应该按照合伙生活来处理,小孩共同抚养,财产各自拥有,各自分割.
咨询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