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爷爷前年去世留下两处房产,其中一处我奶奶住着,另外一处被我两个姑姑擅自对外出租,我的两个姑姑家都是楼房,而我和我爸爸都有精神病症状,且有精神残疾证,我的爸爸整年卧病在床,妈妈在居委会工作,我问:我家我爸爸是精神病无民事行为能力有我妈妈(正常人)代理诉讼可以吗?2两处房产找什么部门房价评估,评估费得多少钱?3、两处房产大约36万,可是有争议的就是出租的这个房子(18万),我爸爸是否拥有我奶奶和两个姑姑一共继承标的(就是现在正在对外出租的房产18万元)的1/4即4万5?4、如果这个18万的楼房对方出卖的话,我家因为是特困且有精神残疾的家庭有没有优先购买的权利?6如果找律师得花多少钱?诉讼费用得多少钱?谢谢好心的律师在百忙当中帮我解答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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