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发生时间:2006年12月30号 事件发生地点:三胺车间 事件发生经过:在工作过程中,由于阀门受冻,开阀时非常困难.用力过猛,工具直接打在嘴上,把门牙打断一半. 我想咨询的是:公司不积极处理,让我先自行治疗.结束后再协商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我该怎么对待这件事,麻烦律师帮忙.
你所受之伤害依法属于工伤。你所在单位应当给予你工伤保险待遇,也即单位应承担治疗所需医疗费用、支付医疗津贴费等。当然在实践中,你可以先自行垫付,后凭病历发票等由单位承担。如果单位已为你办理了社会保险,则相关费用由当地社保机构审核支付。
首要的问题是申请工伤认定,之后进行伤残等级坚定,然后按照<工伤保险条理>要求公司或社保基金赔偿,至于公司的说法,没有法律依据.医疗费你可以先自行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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