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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月19日电(记者张晓松)中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中止《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涉及的未按规定申请同品种保护的8个药品生产批准文号的效力。
这8种药品是:北京同仁堂鸿日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止泻保童颗粒,哈药集团世一堂外用药厂生产的安阳精制膏,修正药业集团通化市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胰胆炎合剂,沈阳辽河制药厂生产的复肝康冲剂,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中药厂生产的强筋健骨丸,东莞万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养血清脑颗粒,昆明天紫红药厂生产的女金片,以及西安更新中药厂生产的强筋健骨丸。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中止辖区内有关企业药品批准文号的效力,并监督其停止生产;对名单中未被列入,但属于未按规定申请保护的同品种,也一并中止其药品批准文号的效力并停止生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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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王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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